携带宠物
尊敬的旅客:
宠物可能对航空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高空压力、密闭空间等环境因素产生不适,从而产生情绪及生理变化,因此,我们请您慎重选择航空托运方式进行运输。
对于旅客托运的宠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如无证据证明海航有过错,则运输中造成的宠物伤亡,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律免责。
如您决定使用航空托运,为了为您的小宠物做好出行准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祝愿您和您的宠物有一个愉快的旅程!
适用范围及航线
托运宠物(作为托运行李的一部分)的旅客。宠物运输服务将允许您办理登机手续后在起飞机场和抵达机场的候机楼与您的宠物团聚。您的宠物将会在位于客舱下方的有氧货舱中充分享受旅行。这项服务仅适用于部分机场。对于不允许随行携带宠物的地区,请联系其它宠物运输公司。
适用航线: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国内、国际自营航班(包机及代码共享航班除外)
预约托运及办理要求
㈠由于需要对宠物运输服务进行事先安排也为了您有更加充分的时间做好宠物出行准备,请您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向海南航空预约托运宠物。在办理宠物托运预约手续时,您需要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宠物运输协议书》。
㈡国内始发旅客可通过以下渠道预约托运宠物:
1.海航直属售票处;
2.海航授权的售票代理人。
㈢境外始发旅客可通过以下渠道预约托运宠物:
海航各境外办事处。
㈣请您在乘机当日航班起飞前2小时前往机场海航值机柜台办理宠物托运手续。
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申请,您都需要携带宠物及宠物托运箱、《宠物运输协议书》以及所需证明文件前往海航值机柜台办理宠物托运手续。
宠物运输条件
㈠宠物是指在重量限制范围内,可随主人同机托运的家庭驯养的狗、猫。
㈡宠物不能作为客舱行李运输,必须办理托运。
㈢每个航班最多可托运3只宠物;每名旅客最多可托运2只宠物,2只宠物需要分开独立包装。旅客如需托运,须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向海航提出预约申请。
㈣每个独立包装的宠物和宠物箱的合计重量(含宠物箱内的食物和水)不得超过32kg(含)。
㈤不提供宠物中转联程一站式运输服务。乘坐中转联程航班的旅客如需托运宠物,仅可办理单一直达航段托运,到达中转站后自提宠物并办理中转托运手续。国内中转,中转衔接时间不短于120分钟,国际中转(含国际国内中转),中转衔接时间不短于240分钟。同机直达航班可将宠物办理至目的地。
㈥不适合航空旅行的宠物
以下情况的宠物不适合进行航空旅行,请您慎重予以确认。
1.出生不足6个月的宠物。
2.怀孕宠物或是在飞机起飞前48小时之内刚刚分娩过的宠物。
3.患有耳鼻喉科、心血管系统、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以及48小时内进行过手术的宠物。
4.性格焦躁、娇气、弱小,对高温高空环境敏感或不能长时间呆在宠物箱里的宠物。
5.服用镇静剂或安眠药的宠物。
6.浑身散发恶臭或让人难以忍受的刺鼻气味的宠物。
7.以下宠物种类均不适合航空旅行(图片请点击此处查看):
1)扁平鼻的狗或猫:所有梗犬、所有拳师犬、所有斗牛犬、所有獚犬、所有獒犬、所有巴哥犬、所有马士提夫犬、美洲斯塔福德犬、美洲嚣犬、波斯顿小猎犬、布鲁塞尔格里芬犬、西班牙猎犬、英国玩赏曲卡犬、英国玩具猎鹬犬、查理士王小猎犬、斗牛马士提夫犬、比利时粗毛犬、阿芬平嘉犬、拉萨犬、京巴犬、松狮犬、日本狆犬、日本犬、沙皮犬、西施犬、;缅甸猫、喜马拉雅猫、波斯猫、异国短毛猫。
2)斗犬:比特犬、土佐犬、巴西菲勒犬及其杂交品种、阿根廷杜高犬。
3)对高温高空环境不适的犬种:萨摩耶犬。
㈦以下情况海航不能提供宠物托运服务
1.因航班机型原因,不适于运输活体动物(如货舱无适运舱位)。
2.托运人未完成宠物飞行运输准备,包括运输证明文件不齐全、宠物箱不符合准许托运的条件。
3.旅客不认可海航宠物运输条件或对宠物箱的要求,或拒绝填写宠物运输协议书。
4.因境内、外机场地面代理保障条件原因,国内的济宁机场出港航班以及国际航线中伊尔库茨克、赤塔、冲绳、马累、巴厘岛航线不运输宠物(如您选乘海航国际航班,请在提出宠物运输申请时向海航进行确认)。
5.不符合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特殊规定(例如:疫情时期)。
6.如果在宠物运输途中的任何航点(出发地/经停地点/目的地),预报温度将在摄氏零下12度以下或摄氏30度以上的范围内(具体温度信息以旅客提出申请当日中国气象网公布的旅客乘机当日温度预报信息为准,如预报旅客乘机当日最高温度或最低温度在此范围内,不允许办理宠物托运。查询网址:http://www.cma.gov.cn/,境外始发航班以当地气象机构网站查询温度信息为准),不允许将宠物作为行李托运。
宠物运输文件要求
为了您的宠物顺利出行,请准备好以下运输相关文件。
㈠国内航班
1.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中“运载工具消毒情况”一栏必须填写且单据上需盖有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2.宠物疫苗注射证明。
㈡国际航班
1.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中“运载工具消毒情况”一栏必须填写且单据上需盖有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国内出境时)。
2.相关政府(目的地/中转地)核发的有效输出/输入文件。
3.有关当局核发的有效健康声明书及狂犬病疫苗注射证明书。
4.妥善的备齐所有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要求的入境许可、健康声明书及疫苗注射证明。
5.任何行程中涵盖的入境/过境国政府要求的额外特殊文件。有关证件要求可参考《TRAVEL INFORMATION MANUAL》,或咨询相关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或通过相关国家政府网站进行查询。